
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浙江】温州市奥士摩托用品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电动自行车乘员帽
发布时间:2021-11-02
日前,温州市奥士摩托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06月期间制造的型号为均码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帽,涉及数量为200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帽,由于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未配备缓冲层,在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头盔不能通过有效吸收碰撞能量来保护佩戴者头部,可能导致佩戴者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帽,温州市奥士摩托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一个全新的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帽,以消除安全隐患。
温州市奥士摩托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公司厂区内(地址:温州市瓯海南白象鹅湖工业区鹅兴路24号)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温州市奥士摩托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77-86060688) 了解持有的产品是否为在受影响范围内,并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也可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转自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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